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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厅长杨大勇: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 在中国式现代化吉林篇章中彰显民政担当
2026-02-26 来源:中国民政杂志 阅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民政工作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新时代怎样认识民政工作、党和人民需要什么样的民政工作、怎样做好民政工作等重大问题,是新时代新征程做好民政工作的有力思想武器。这些重要论述,集中体现在《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论述摘编》(以下简称《论述摘编》)中。吉林省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论述摘编》,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以全面深化民政“五大工程”为重要抓手,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吉林篇章中彰显民政担当。
困难群众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帮扶保障人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各类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时刻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要求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这些重要论述,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从吉林省看,截至2025年底,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76.61万人、特困供养对象9.42万人、困难残疾人27.3万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我们将强化底线思维,分类精准施策,持续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让困难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一是强化困难群众兜底帮扶。加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城乡低保标准原则上分别按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至40%和35%至45%确定,建立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形成完整的困难群众认定政策体系。开展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活动,支持引导各地结合实际在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加强经办服务规范管理、建立尽职免责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服务类救助加快发展,指导开展国家试点工作,探索“物质+服务”救助方式。
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接续将脱贫人口中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将特惠性帮扶政策逐步转化为乡村振兴普惠性制度,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更好服务乡村全面振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要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人口老龄化与民生保障、社会发展的内在联系,彰显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据预测,到2030年,吉林省老年人口将突破827万,占比达35.9%,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我们将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持续优化服务供给,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需求,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吉林省延吉市积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着力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图为工作人员上门帮助特殊困难老人调试轮椅。(供图/吉林省民政厅)
一是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依托乡镇福利服务中心、优质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具有居家上门、服务转介等功能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采取“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模式,加强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农村养老大院(农村互助养老站点)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一老一小”服务综合体,按需设置短期托养、日间照料、老年助餐、上门服务、链接资源等功能。
二是积极推动社区居家养老。鼓励和支持“社区+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模式发展,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康复护理等服务。将社区养老服务纳入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重点内容,推动完整社区建设。探索开展城市社区“养老顾问”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咨询、委托代办等服务。
三是打造“旅游+养老”新业态。会同文化和旅游部门,依托长白山、查干湖、松花湖等生态资源和气候优势,开发适合老年人休闲度假、青春怀旧、观光康养、家庭同游的精品路线,推出一批消夏游、冰雪游、边境游、红色游、民族风情游等特色产品。建设旅居康养服务示范机构,打造“银龄乐游、鲜到延边”银发旅游专列等一批银发群体定制游、专列游、研学游个性产品,加强与广东、浙江等20个签约省份合作交流,推动“冬南夏北”旅居康养战略不断深化。
四是构建“医疗+康养”新场景。发挥中国老龄产业协会、中欧经济技术交流协会和省老龄产业协会、省老年学学会牵引带动作用,推动吉林省康复辅具企业(单位)与国内外先进生产企业合作。因地制宜在全省大型商超开辟康复辅具展示、租赁、销售空间,加大推广力度,刺激康复辅具市场需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社会各方面要切实做好与儿童事业发展有关的各项工作,关心帮助困难家庭的孩子特别是孤儿和残疾儿童;强调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这些重要论述,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儿童福利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将坚持儿童优先原则,系统施策、精准突破,加大关爱保障力度,为儿童成长创造更好条件。
一是加快完善政策体系。取消“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年龄限制,覆盖高中及以上阶段。推动成年孤儿助学金、基本生活费同步发放。进一步细化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制定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任务清单,形成较为完备的政策支撑体系。
二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工作试点,探索开发一批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加快吉林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建设,充分保障孤儿受教育的合法权益。深化困境儿童舆情监测与核查项目建设,多渠道筛查核实信息线索,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困境儿童急难愁盼问题。
三是加强关爱服务能力建设。坚持以社会工作服务理念引领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持续完善“专业社工+儿童主任”精准关爱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范围,利用现有设施设备和专业力量,面向机构外特殊儿童群体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和困境儿童养育、看护、照料、学前教育等服务。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做到儿童专属数字档案“一人一档”。组织开展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改儿童福利机构风险隐患。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区划地名等专项社会服务工作,要求建设新型婚育文化,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强调要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像随意更改老地名那样的事,决不能再干。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强化保障,推进基本社会服务均衡可及,把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一是倡导婚俗新风。深化国家级实验区、省级实验区建设,接续举办“简约新婚尚·传承好家风”活动,打造集体颁证、家风故事会、汉服简约婚礼等婚恋新形态。推动全省婚姻登记系统“一网通办”、“省内通办”,加快推进“跨省通办”服务,让数据多跑路、新人少跑腿成为常态。

一对新人在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婚姻登记处合影留念。(供图/吉林省民政厅)
二是深化殡葬改革。联合省委社会工作部、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草局等部门,推动开展整治散埋乱葬工作。总结推广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民政工作室(点)的试点经验,推动服务关口前移、政策靠前、宣传靠前。聚焦价格惠民,推动更多经营性公墓完成成本核算,全面推广限价建议、示范合同做法和松原经验,持续推动殡葬服务回归公益属性,加大公墓价格普降力度,满足群众“逝有所安”需求。
三是优化地名服务。开展国家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推进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健全完善地名管理制度,修订《吉林省地名管理规定》,强化地名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监督检查措施。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深入挖掘地名文化,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提质增效,助力乡村振兴和文旅产业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些事情是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的,可以让群众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同时也要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规范和引导;要求支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创新我国慈善事业制度,发挥好第三次分配作用,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近年来,吉林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慈善事业发展取得了新进展。截至2025年底,全省共有社会组织1.1万余家,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176家。我们将实施社会治理夯基工程,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健全部门联管、信用监管、联合执法、社会监督等综合监管措施,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激活发展动能。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大对“吉字号”品牌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瞄准新能源、光电信息等新兴科技,鼓励、支持、引导科技型社会组织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形成覆盖产业升级、民生保障、未来赛道的“社会组织矩阵”。
三是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慈善积极作用,创新“社区+慈善”发展模式,大力培育社区慈善基金。健全规范管理体系和综合监管机制,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每一笔慈善财产都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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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民政》杂志2026年2月上刊
作者:杨大勇(吉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编辑:王禹君(实习)
